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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危害国家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一)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
    (二)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 由原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五条  出境、入境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
权限制其活动范围,进行调查或者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一)有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嫌疑的;
    (二)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嫌疑的;
    (三)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通知有犯罪嫌疑的;
    (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秩序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边防检查站应当予以收缴,对携带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出境管理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内地公民申请去香港、澳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批准:
    (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不属于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申请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被认为有犯罪行为的;
    (二)被认为来大陆后可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等活动的;
    (三)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四)精神疾病或者严重传染病患者。
    治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批准入境的除外。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
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旅行证件的;
     (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的;
     (三)拒绝交验旅行证件的;
     (四)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出境、入境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和台湾居民来大陆施行证件的持有人,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证件应当予以
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来大陆的台湾居民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除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公安机关可以缩短其停留期限,限期离境,或者遣送出境。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情形之一的,应当
立即遣送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被认为人境后可能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外国人,
不准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六条 对不遵守中国法律的外国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
缩短其在中国停留的期限或者取消其在中国居留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
    (一)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二)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三)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四)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五)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六)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严禁持用无效的、他人的、伪造的或者涂改的出入境证件
严禁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出境入境证件
严禁骗取出入境证件
严禁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严禁非法出境、入境
严禁危害国家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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