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例介绍
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利用“假结婚”骗取往来港澳证件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一些内地居民利用与港澳居民“假结婚”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或者探亲,严重扰乱了往来港澳管理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维护港澳地区的安定繁荣,维护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障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在公安部的指导下,加强与省民政厅、香港入境事务处、澳门治安警察局、澳门身份证明局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了涉嫌“假结婚”案件的通报协查机制,联手查处了一批案件,抓获了一批涉案人员,现刊登部分个案,希望广大居民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案件一:2006年8月9日,香港居民梁X婷冒用港人“何绮霞”的身份,在另一香港居民黄X珍的引带下与阳春市居民邓X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随即以夫妻名义在阳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提交赴港探亲、定居申请。阳春方面据此初步认定港人黄X珍、梁X婷有组织、实施粤港两地居民通过“假结婚”骗取出境证件的重大嫌疑,立即将有关情况经阳江市公安局上报至省公安厅,并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由阳江市公安局马上对黄X珍、梁X婷、邓X生3人实施扣留审查,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立案开展深入侦查。
经查实,自2005年初开始,长期活动在深圳罗湖区一带的香港人黄X、谭X明,纠集黄X珍、梁X婷、黄X明、黎X盈、罗X珊等10余名香港人组成骗取出境证件犯罪集团,在香港及内地以2-3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专门从事组织办理“假结婚”、骗取出境证件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主要手法是:集团成员物色到内地对象后,由黄X、谭X明等首脑成员联系、制作伪假的《申请结婚声明书》(在港单身记录证明)、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分别安排集团部分成员持用伪假证件负责充当“配偶”与内地居民办理“假结婚”,另一部分负责引带“配偶”视情以其本人真实身份或伪假香港身份,与内地居民在内地民政部门,或在香港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随后即以夫妻名义到内地公安机关骗取出境证件,集团内部分工明确、团伙性强。经侦查掌握,该犯罪集团已成功组织22宗内地居民实施了办理“假结婚”、骗取出境证件的违法犯罪个案(其中湛江11宗、汕尾4宗、韶关2宗、广州1宗、惠州1宗、阳江1宗、江门2宗),其中仅梁X婷就已涉案6宗、黄X珍2宗。
2007年1月22、23日,深圳、阳江两地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出动近百名警力,突击搜查了深圳市内9个目标的14个地址,抓获香港居民黄X、谭X明、黄X明、张X洪等“假结婚”涉案人员20名,捣毁了分别位于深圳罗湖区的4个地下伪假证件制作窝点,抓获制贩伪假证件者3人,搜获大批伪假证件和印章,包括已整理、包装好的准备发往福建、湖北等省市专门用于组织、办理“假结婚”的材料200余套,内容包括伪假香港身份证、回乡证、香港律师行《登记结婚证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无婚姻登记证明》各1份;伪假《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居民身份证》共670张;伪假涉港婚姻证明文件300多份;伪假香港及内地国家机关印章105枚;各类伪假证件成品、半成品以及制造伪证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卡片切割机等制假工具一大批。
2007年5-7月份,阳江市下辖的阳春市、阳西县人民法院先后依法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对此专案中的12名涉案人员作出判决,其中判处黄X有期徒刑八年,罚金100000元;判处黄X珍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50000元;判处梁X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0000元;其余涉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罚金10000至30000元不等。
个案二:2006年7月,江门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申请人郭XX以探望妻子名义办理赴香港探亲签注可疑。经查,郭XX的妻子王XX(香港居民)交待:其从2006年2月到6月期间,受香港人“湛江婆”、“阿成”、“超哥”的拉拢,以多次使用虚假的香港《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分别在香港和内地与江门市居民郭XX、李XX、阳江市居民刘XX等人在香港或内地骗取了婚姻登记,并协助郭XX申请赴港定居和一次赴港探亲签注;协助李XX携女儿申请赴港定居和三次赴港探亲签注;协助刘XX携子申请赴港定居和四次赴港探亲签注。2007年2月,王XX以骗取出入境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个案三:2007年1月22日,云浮市公安机关民警受理居民邱XX赴香港定居夫妻团聚的申请时,发现其提供的配偶“李X”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异常,经核查发现“李X”真实身份为李XX(女,韶关市人),持用伪假香港居民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等材料与邱XX办理结婚登记,并协助邱以夫妻团聚为由申请赴香港定居。经查,李XX供认,其还以不同姓名和虚假香港居民身份分别在江门、云浮、汕尾及安徽等地与当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省公安厅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份,同时指导云浮市公安机关以涉嫌骗取出境证件罪对李XX立案侦查。2007年7月10日,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以骗取出境证件罪依法判处李XX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人民币。
个案四:2007年2月,珠海市公安局组织力量对该市所有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材料进行清理,从中排查出28份涉澳门婚姻关系存疑的申请,并在初步核查后确定了13名澳门居民为重点嫌疑对象。3月8日晚,珠海市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针对利用虚假婚姻关系骗取出境证件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5名,分立6宗骗取出境证件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07年10月至11月间,珠海市人民法院先后对涉案的澳门居民陈XX等4人以骗取出境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对澳门居民黄XX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涉嫌弄虚作假的曹XX等3名内地居民被取消赴澳门定居资格并限制3年内不准出境,同时被处行政拘留5日。
我省公安机关将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利用“假结婚”骗取出入境通行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我局呼吁知情群众积极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提供有关线索。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华路89号;投诉举报电话:020-83119147; 020-83111000;96897。
重大案例介绍
 撕开“阳光”的黑幕 2000年6月,广东阳光(安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代办签证为名,收取每人12000元人民币的中介费,先后组织河南省的三批19人到文莱非法打工。因安达公司没有覆行承诺,致使这批人到文莱后无工可打,流落街头,处境凄凉,在国外造成了极坏影响。
| 9月,公安部通报此案后,省厅出入境管理处会同广州市公安局水警处迅速开展调查,掌握了有力证据,于9月26日查封了安达公司,当场查获物证、书证一批。广州市公安局依法对有出售、倒卖出入境证件行为的5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刑事拘留。 |
 制造影响极坏的“文莱事件”的阳光(安达)公司 |
斩断“人蛇”黑手 2000年10月,根据欧洲某国驻穗总领事馆提供的线索,省厅清理中介办与广州市公安局联手查处了广州新旅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运送“人蛇”偷越国(边)境犯罪特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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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处长何广平同志(中)亲临现场指挥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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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利用虚假工商登记,设立广州中国旅行社五羊营业部,采取揭贴、涂改和伪造出入境验讫章等手法,骗取赴欧洲旅游签证,先后非法组织了200多人偷渡欧洲。12月,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出售、倒卖出入境证件罪依法逮捕案中2名犯罪嫌疑人。 |
广州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查处一起倒卖英国护照案
| 2000年12月中旬,根据群众举报,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依法查处英国人麦光和广州市人黄微丝倒卖英国护照的案例。 |
 广州市公安局查处犯罪嫌疑人 |
犯罪嫌疑人以帮他人办理移民英国为名,诈骗河南人韩某人30万元。12月20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出售、倒卖出入境证件罪依法逮捕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 |
粤港联手侦破"9.22"案件  粤、港双方携手合作,经过较长时间的缜密侦查,于2001年9月22日组织行动,成功破获了代号为“9.22”(港方代号为“珊瑚鱼”)的特大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及伪造出入境证件犯罪集团案件。广东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地下伪证工场3个,缴获伪造或准备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及电脑、扫描仪、过塑机以及制假药水、制证原材料和半成品等作案工具一大批。 1999年9月省公安厅组织广州市公安局开始对一起粤港两地不法分子相勾结,伪造出入境证件、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案件线索展开立案侦查,代号为“9.22”。 为彻底捣毁这一特大跨境犯罪集团,粤港双方执法部门在这两年间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2001年9月22日,广东省公安厅和广州市公安局出动了70余名警力采取行动,分别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43岁,广州人),制造及提供伪假出入境证件给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男,43岁,香港人)、蔡某(男,41岁,惠州人)、何某(男,42岁,香港人)等6人抓获,并连续作战,接连捣毁朱、蔡、何3人制作伪假证照地下窝点3个,查获伪假香港特区护照,正在和准备伪造的香港特区护照,以及伪假中国、日本、韩国、葡萄牙、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护照、港澳身份证、回乡证一批(包括各种证件的制假模版);缴获制假工具、制证原材料和半成品一大批。 9月23日,香港警方和入境事务处也采取了相应的打击行动,拘捕、查扣了涉案人员9人,对13个可疑地点进行了搜查,并查获了一批伪假护照及制假工具,彻底捣毁了这个特大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及伪造出入境证件犯罪集团。 经查明,香港不法分子朱某、何某纠合广东人蔡某长期从事伪造香港特区护照等多种出入境证件的犯罪活动,并将伪造的出入境证件贩卖给广州“蛇头”黄某,供其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使用。现黄某朱某、蔡某、何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以被依法逮捕,正由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维护我国出入境正常秩序是我国政府的一贯立场,粤港澳三方在联手打击此类犯罪方面已有多年的合作基础,这次是继1998年“符号”行动后又一次的成功合作,再次有力地打击了制作、贩卖伪假出入境证件及跨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维护了我国的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