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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
一、为方便外国人进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旅游,经国务院批准,对已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持与我国建交国家普通护照的外国人组团进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等地区旅游,实行简化手续,提供入境便利的政策。 二、上述人员须参加经在香港和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入境后仅限在上述地区内旅游,停留时间为入境日起不超过第6天出境。 三、旅游团需持团队名单,从设在上述地区的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入出境。入境时,边防检查站查验护照、核查旅游团名单后放行,旅游团成员免填“入出境登记卡”。 四、上述团组赴汕头旅游,如直接从汕头入出境,活动范围在汕头行政区域内的,亦适用上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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