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的母亲是否符合申请赴港定居条件
陈女士来信向我们咨询,她和两个妹妹及父亲都在香港居住,母亲自1992年与父亲离婚后就一人在开平生活,今年已55岁,体弱多病,作为女儿的陈女士十分希望母亲来港定居,以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现在陈女士想了解:她的母亲是否有资格申请赴港定居?如有资格,大概何时可获安排出境?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除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外,凡60周岁以上,无子女在内地,身边确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可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在港澳的子女、(外)孙子女或兄弟姐妹。据此,如果陈女士的母亲身边确实没有亲生子女,便可申请投靠在港定居的子女。但从陈女士的来信看,她母亲今年才55周岁,尚未能达到年满60周岁的要求,也就是,她的母亲需等候5年才可以符合老人投靠子女类赴港定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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