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能否以照顾父母理由提前赴港定居
陆丰的余先生给《广东公安报》编辑部来信说:他的父亲1942年出生,母亲1945年出生,两人现在香港定居,现都已年老体弱,又分别动过手术,因此余先生急切希望申请赴港定居照顾两老。但余先生是其父亲在居港6年后所生的,因此不符合香港永居子女的申请条件,希望以照顾父母类申请,但母亲未满60周岁。余先生问:他这样的情况能否予以特殊照顾提前赴港定居。 首先我们对余先生的情况表示理解和同情,但根据《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规定》,申请赴港澳定居照顾父母的,其在港澳的父母身边必须无子女,此外,照顾父母类申请还有年龄的限制:一是申请人的年龄必须是年满18周岁,未满59周岁,二是在港的父母必须年满60周岁。余先生的父亲今年已满60岁,但其母亲尚未满60周岁,因此余先生目前还不符合条件,要待其母亲年满60周岁,才符合申请赴港定居条件。 亲爱的读者,如果你欲申请赴港澳定居照顾父母,那么你需同时满足“三个必须条件”,即父母必须无子女在港澳定居;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在香港(澳门)的父母必须年满60周岁;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你的申请将不获批准。如果你同时满足这三个申请条件,希望到香港(澳门)照顾父母的,请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