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父母类打分方法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照顾父母类的申请必须符合3个条件。一是申请人的年龄条件,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18岁到59岁之间,不到18周岁不够条件申请,超过59周岁的则丧失申请资格。二是申请人父母的年龄条件,申请人定居港澳的父和母的年龄必须是60周岁(包括60周岁)以上。三是被照顾的父或母体弱多病确须照顾而身边确无子女照顾的。3个条件同时具备就可以着手办理申请了。照顾父母类的打分公式为: 申请人得分 + 被照顾人得分 = 出境定居总分 从以上打分的公式可知,照顾父母类的出境定居总分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得分,另一部分为被照顾的父或母的得分,两个得分相加等于申请人出境定居总分。而申请人的得分又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大小划分为三个固定的分数值,三个年龄段固定的分数值为: 18岁----30岁﹦10分 31岁----50岁﹦20分 51岁----59岁﹦5分 被照顾对象的得分是以60周岁为起点,其实际年龄减去59即为其所得分数,例如被照顾对象刘某,现年81岁,独居香港,那么他的得分计算方法为: 81(实际年龄)-59﹦22分。 以81岁的刘某为例,他现在独居香港,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照顾,其在内地的儿子申请往港照顾他老人家。他在内地的儿子今年51岁,那么,他儿子出境定居的打分方法如下: 5(申请人得分)+22(申请人父亲得分)=27(出境定居总分) 照顾父母类出境定居分数线每年都划得很低,2001年只有6分,2002年还是6分。细心的读者读完此文后定会发现,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当年就可获准安排赴香港(澳门)定居照顾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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