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4周岁的小孩能否出境定居
张生于1985年3月与太太结婚,1986年生下一儿子后便再没有生育。张生于1992年9月赴港定居。当得知今年的出境定居分数线时,他非常高兴,因为他的太太年内肯定可以赴港定居,夫妻终于可以团聚了;但却又十分忧虑,因为他儿子在今年1月已满15周岁,超过了夫妻团聚类携行小孩14周岁的安排年限。为此,他来信询问:他的小孩是否还能安排出境定居? 张生的忧虑并非毫无根据,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夫妻团聚类申请人获准安排出境定居时只准携带一名14岁周岁以下的子女前往,也就是说,该类申请被批准时,如果携行小孩已超过14周岁,那么他(她)就不能随父或母往港定居了,你说张生能不忧虑吗? 但是,事情从来就没有绝对。张生的儿子虽然已经超过14周岁,不能以夫妻团聚类携行小孩的名义赴港定居,但由于张生夫妇只有一个儿子,如果张生的妻子批准了,那么,张生的儿子在内地就属于无依靠的儿童。按照有关规定,在内地无依靠的儿童可以投靠在港澳的父母,该类申请年龄限制为18周岁。因此,虽然张生的儿子已超过14周岁,不能以夫妻团聚类携行小孩的名义赴港定居,但只要他不超过18周岁,仍然可以按照无依靠儿童类申请赴港投靠父母。
|